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召开第九次会议
3月26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系会议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了省三方会议有关人员调整事项,确定了2010年工作要点,研究讨论了《青海省特殊工时审批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艳山、省总工会副主席付东明、省企联副会长董璞以及三方会议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09年,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三方紧密配合,齐心协力,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影响,以规范企业裁员,加强工资宏观体系建设,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落实基本劳动标准为重点,及时出台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和鼓励劳动关系双方共同稳定就业局势,推动企业加快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加强对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指导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09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全省签订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的各类企业955户,涉及职工17万人;通过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规范劳动用工、禁止使用童工和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1万户,责令用人单位为2.27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313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028万元,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案件169件,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8600万元;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587件,结案率达96%以上,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针对当前劳动关系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突出问题,2010年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独特作用;二是继续稳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三是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五是深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时化解劳动争议。
( 编辑: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