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推荐单位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335号)要求,经各地人社部门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充分征求工商、税务、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等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对照条件和标准严格筛选,经综合评定,推荐下列单位为2016年度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候选单位:
1、扬州市外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扬州对外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3、扬州市江都区益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人或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以示负责。市人社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问题属实的,将取消公示对象的候选资格。
联系电话:(0514)8097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