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办事服务换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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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
为方便鉴定申请人同时提交材料和缴费,根据工作需要,即日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的办事服务地址改为: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楼c区人社局30~32号服务窗口,电话:87961662,80978182。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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