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扬州地区候选人的通知
扬人社〔2016〕4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扬州地区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地区候选人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7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享受过***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相关工作的候选人。
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
候选人申报材料请按照人社部表彰办《关于做好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
〔2016〕1号,网址:http://www.cettic.gov.cn/zt3/tzgg /2016-02/22/content_447632.htm)的要求准备。
三、有关要求
(一)为避免重复推荐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根据人社部的要求,不能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人员。此前已经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推荐申报。
(二)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
(三)人社部将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实行动态管理,经核实不再符合荣誉称号条件的人选将撤销其相关称号。请各单位继续***了解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对出现变化情况的人员填写《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见***),并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吕丰 联系电话:80978102
***: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日
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