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加强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政策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市外国专家、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及家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六)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七)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直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正处级建制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配置处、公务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军官专业安置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人才开发处、劳动关系监察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共计24个职能处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部门预算包含1个行政单位: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扬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快信息系统一体化,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工作,启动 “人员单位基础库”项目的建设, 推进三县市“核心平台三版”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
2、加大全民创业步伐,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绿色通道”,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开展第二届“最佳雇主企业”评选活动,推动高质量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努力营造创业氛围。
3、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建立以社会保障卡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稳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政策体系,落实大病保险政策。全面落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建立医保定点机构诚信制度体系,制定和实施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推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4、提高引培成效,不断促进人才工作健康发展。深入扎实推进“人才强市双行动计划”、“绿扬金凤计划”, 实施“百千万”雏鹰人才集聚行动计划。建设外国专家库,做优做精企业家海外提升计划,建立海外提升企业家数据库和交流平台。继续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开展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第五届扬州技能状元大赛,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5、提升人事管理水平,不断锻造高素质干部团队。加强公务员培训教育基地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其他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6、构建健康劳动关系,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立全方位的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持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规范中小微企业和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提高中长期劳动合同签订率,尤其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持就业岗位稳定。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创新执法方式,强化企业用工风险防控,促进监察执法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的转变。完善上下一体、城乡统筹的劳动保障执法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的基础效用,积极推进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发展升级。
五、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包含: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扬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扬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扬州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4607.12万元,具体为:
1、财政补助4137.12万 元;
2、预算管理非税收入470万元;
(二)支出预算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支出815.19万元,主要是用于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办公和项目经费;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13.5万元,主要用于考试管理办公室的培训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233.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办公和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支出232万元,主要是促进就业再就业项目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家属安置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295.83万元,主要是人员费用和日常办公经费;项目支出2311.29万元,主要是各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413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2.1万元;项目支出1905.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