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加强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政策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和深化职称(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并落实职称(职业资格)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用、辞职、辞退、考核、奖惩和培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政府部门的绩效考评有关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及编外人员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8、综合管理全市外国专家、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拟订全市外国专家管理、国(境)外智力引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出国(境)培训及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成军转安置任务;负责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市区转业军官配偶的安置和随迁子女的入学、入托工作。
10、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
1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直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快信息系统一体化,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工作,启动 “人员单位基础库”项目的建设, 推进三县市“核心平台三版”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
2、加大全民创业步伐,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绿色通道”,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开展第二届“最佳雇主企业”评选活动,推动高质量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努力营造创业氛围。
3、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建立以社会保障卡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稳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政策体系,落实大病保险政策。全面落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建立医保定点机构诚信制度体系,制定和实施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推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4、提高引培成效,不断促进人才工作健康发展。深入扎实推进“人才强市双行动计划”、“绿扬金凤计划”, 实施“百千万”雏鹰人才集聚行动计划。建设外国专家库,做优做精企业家海外提升计划,建立海外提升企业家数据库和交流平台。继续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开展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第五届扬州技能状元大赛,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5、提升人事管理水平,不断锻造高素质干部团队。加强公务员培训教育基地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其他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6、构建健康劳动关系,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立全方位的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持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规范中小微企业和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提高中长期劳动合同签订率,尤其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持就业岗位稳定。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创新执法方式,强化企业用工风险防控,促进监察执法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的转变。完善上下一体、城乡统筹的劳动保障执法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的基础效用,积极推进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发展升级。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我局共包含8个部门预算单位,分别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劳动人事仲裁院、开发区办事处、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劳动监察支队。
1、人社局本级。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正处级建制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配置处、公务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军官专业安置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人才开发处、劳动关系监察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共计24个职能处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开发区办事处。办事处内设综合科、促进就业科、人才服务科、社会保险科、基金财务科、法制和劳动关系监察科六个科室。
3、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鉴定考核科、技术服务科、综合财务科(质量管理科)3个科室。
4、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财务科、考务一科、考务二科、信息处理科、命题管理科共5个科室。
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6、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内设综合部、人才招引与服务部、人才提升与评价部、人事代理与服务部、市场管理与运行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共7个科室。
7、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8、劳动监察支队内设: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综合科、投诉举报科、支队长办公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人员公用经费定额填报。
3、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部分 人社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人社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部门预算批复填列。
人社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4607.1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32.41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金预调整、增人增资、人员调资晋档、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607.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607.1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60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41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金预调整、增人增资、人员调资晋档、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人社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人社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人社部门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人社部门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4607.1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5.1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5.19万元,主要用于考试办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1.54万元,增长24.71%。主要原因是养老金预调整、人员调资晋档。
2.教育支出(类)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教育培训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减少22.86 %。主要原因是人社部门厉行节约,减少教育培训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6.43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局系统开展各项工作的项目经费和人员的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438.46万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调资晋档、项目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人员退休,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29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4 万元,减少2.27%。主要原因是……。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251.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5.81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6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人社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人社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607.1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07.12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人社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人社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607.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295.83 万元,占49.83 %;
项目支出2251.29 万元,占48.87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60万元,占1.3%;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人社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人社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07.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41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金预调整、增人增资、人员调资晋档、项目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人社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人社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60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41万元,增长2.96 %。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金预调整、增人增资、人员调资晋档、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95万元,增长84.49%。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金预调整、人员调资晋档。
2、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42.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7万元,增长53.21%。主要原因是本年的一般行政管理支出由2015年预算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务员招考、其他人事事务三个款项的支出合并成为一个项目,实际预算支出数实际比上年减少。
3、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支出29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9万元,减少4.98%。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原因,2016年国家取消一些考试科目,考场和考试费用都相应减少。
4、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支出(项)支出4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2016年预算将款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改为人力资源事务事业运行。
(二)教育支出(类)
1.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1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6万元,减少94.8 %。主要原因是2015年考试办将180万元的考试场地租赁费项目设置为培训支出,2016年设置在人力资源事务中租赁类项目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720.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1.44万元,减少10.01%。主要原因是2015年离退休人员经费包含了增补发工资。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97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5.8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细化,项目经费增加。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312.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58万元,增长12.43%。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监察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支出2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5年人才市场232万是非税收入,从2016年开始财政局调整为07类政府专项232万元。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222.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开发区办事处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1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人才市场退休人员费用。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政府专项,2016年该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4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63万元,增长11.02%。主要原因是人员晋档工资调整。
2.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22万元,减少69.17%。主要原因是人员去世,减少该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71.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4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档工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人社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295.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61.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人社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人社部门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人社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人社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0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41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金预调整、增人增资、人员调资晋档、项目经费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人社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295.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61.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人社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34.6万元,比2015年减少42.9万元,降低15.46 %。主要原因是:2015年将预备费60万元纳入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中;单位编制人数增加,相应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人社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49%;公务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2.5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人社部门厉行节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6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社部门厉行节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2.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社部门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社部门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支出。
人社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5.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社部门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用预算支出。
人社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8.6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社部门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用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考试办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考试办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考试办考试考务费和考场基地化建设项目费用。
十、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为人社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培训、社保卡业务培训、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法制干部培训等。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人社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人社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劳动监察支队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人社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金保工程项目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开发区办事处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开发区办事处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市财政补助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八一慰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费、军转干部家属安置费、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经费、劳动监察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为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为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