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扬人社〔2015〕5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财政机构,市直和中央及省驻扬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扬府发〔2012〕211号),推动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选拔树立一批企业技能领军人才,为企业及产业发展解决实际技术难题,并发挥示范作用,高端带动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整体提升,现就开展2015年“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条件和名额
“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我市各类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绝招绝技,本企业高度认可,能够带领团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创造过先进操作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
(三)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四)具有宽广胸襟,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2015年评选“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7人。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推荐2人,市直和中央及省驻扬有关单位各推荐1人。
二、评选程序
“扬州市首席技师”评选工作坚持注重技能、业内认可、突出实绩贡献的导向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推荐。经个人申报和所在企业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企业填写《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详见***),并出具推荐意见报归口单位。
(二)归口单位审核推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财政机构,市直和中央及省驻扬有关单位作为归口单位,组织审核推荐本地区、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签署意见,于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
2、《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一式三份。
3、 证明材料。审核后加盖归口单位公章的候选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 候选人综合材料。需提供2000字以内的候选人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和事迹简介,并加盖县归口单位印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将材料3和4装订成册,报送一份,与材料1和2一并用结实的档案袋封装,档案袋上注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和地区,同时报送推荐表和候选人综合材料的电子文档。
(三)市级组织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建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入选人员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三、激励措施
(一)对评选产生的“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证书,市财政局给予一次性5000元经费补贴。经费补贴主要用于首席技师自身培训深造、参加同业交流活动等支出。
(二)在同等条件下,“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可优先参与“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等奖项的评选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要广泛动员。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关心高技能人才的各项方针政策,动员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活动,让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技术工人了解首席技师的条件、评选程序和待遇,支持和参与首席技师评选活动。
(二)要严格标准和程序。各企业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推荐,确实做到好中选优。各归口单位在审核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推荐的候选人符合条件。
(三)要加强配套建设。各企业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企业首席技师制度,以及与首席技师制度配套的定期培训、资金投入和技能考核鉴定机制。要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和在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传、帮、带作用。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项目小组等,为首席技师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操作法等工作提供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和组织推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加大对首席技师的激励力度。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给予首席技师相应待遇,亦可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并可根据其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要积极为首席技师交流学习、培训考察、体检休养等创造条件。
联系人: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吕丰
联系电话:80978102
电子邮箱:lfsxsfdx@163.com
扬州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徐蕙
联系电话:87863557
***: “扬州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