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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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14]109号)精神,结合市区近年来行政区划调整和参保人员增长的实际,为合理配置医保定点机构服务资源,根据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报和初审情况,经市人社局“医保定点机构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4年度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拟定点机构指标数量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15家
定点零售药店:40家
特此公告。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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