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创建达标拟保留项目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创建达标活动的通知》(苏办发电〔2013〕42号)要求,现将我市创建达标拟保留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3年12月2日至6日。
如有何意见建议,可向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80978072(传真)
***:扬州市创建达标拟保留项目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日
***:扬州市创建达标拟保留项目
扬州市
1.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综合考核
2.扬州市城市荣誉体系建设工程
3.生态文明建设考核
4.全市村级“四有一责”达标乡镇创建活动
5.平安法制扬州创建活动
6.市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活动
7.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区(先行区、示范区、样板区)建设创建活动
8.创建土地管理模范乡(镇)、节约用地示范企业活动
9.全市和谐社区建设和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
10.市级残疾人扶贫(创业)基地创建活动
高邮市
1.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综合考核
2.优化发展环境创建
3.平安法治建设
4.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
5.乡镇部门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
宝应县
1.全县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综合考核
2.宝应县荣誉体系建设工程
3.法治宝应、平安宝应建设
仪征市
1.全市年度目标考核
2.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创建活动
3.机关作风建设“示范科室”、“示范岗”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5.优秀大学生村官考核
邗江区
1.邗江区大学生村官考核
2.人口协调发展先进镇创建
3.邗江区价费诚信、规范创建
广陵区
1.全区年度综合考评
2.广陵区区级文明单位
江都区
1.年度两个文明创建考核 2.年度各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 3.年度区级机关(单位)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