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扬州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的紧急通知
7月18日,我局专程赴苏州市人社局学习考察工伤康复管理工作。积极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省厅在年初提出的各地要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
苏州市于2010年4月出台并施行了《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取得较好成效,至今已对400多名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有效率达到98.2%,并拥有一所通过部、省验收的工伤保险定点康复医疗机构。
苏州市工伤保险处徐苏和处长详细讲解了工伤康复管理操作办法:从康复对象具备的条件,康复的申请和社保保险行政部门的评估认定,康复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工伤康复诊疗规范,康复费用的审核与结算流程等方面,明确了社保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在工伤康复管理工作中相应的职责,康复费用审核与结算所需要的信息系统的支撑。为进一步了解工伤康复治疗,大家一起实地考察了苏州工伤保险定点康复医疗机构——苏州大学附属医院瑞华医院,医院较好的硬件和精湛的医疗康复治疗技术,给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通过学习苏州许多工伤康复管理的措施和先进经验,对建立和推进我市工伤康复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局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我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伤康复管理操作办法,认真学习并吸收苏州及其他兄弟市工伤康复管理经验,使工伤康复管理更科学、规范,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工伤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