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评选活动的通知
扬人社〔2013〕34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扬州城市荣誉体系的意见》(扬发〔2012〕79号),现将开展“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 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广大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打造“世界名城”建功立业的热情,积极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努力助推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进程。
二、评选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不搞平衡,保证质量。
三、评选数量
“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评选表彰10名。
四、评选条件
候选人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技能方面的表彰或荣誉,为所在单位或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年龄不超过55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评选:
(一)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五)在技能大赛或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评选中,获得“江苏省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等省级及以上荣誉或表彰。
(六)掌握绝招特技,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拔尖水平,在同行业享有很高声誉。
(七)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八)在市以上重点项目研发或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
五、申报材料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总工会,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推荐报告。
(二)“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申报表一式四份。
(三)证明材料。审核后加盖各县(市、区)人社局、总工会,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公章的候选人选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要装订成册。
六、评选程序
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共同成立“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评审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评选: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无单位的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总工会申报。
(二)逐级推荐。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总工会申报,各县(市、区)人社局、总工会向“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评审委员会推荐3名候选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
(三)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1、政治审查。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对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2、程序审查。必须由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同意,经县(市、区)人社局、总工会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推荐。
3、条件审查。原则上所推荐的人选必须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表填报正确,申报材料齐全。
(四)专家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的主要内容:(1)技能水平。(2)技术特长、绝招特技。(3)自主创新、发明创造。(4)突出贡献、创造效益。
(五)综合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 ”候选人员名单,并通过媒体公示7 天。
(六)报请城市荣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报城市荣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经批准同意后对“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 ”进行表彰。
七、表彰奖励
对荣获“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 ”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
八、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 ”是扬州城市荣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人社局、总工会,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条件和分配名额,切实将那些在技术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
(二)要按时报送材料。请于9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的纸质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扬子江路746号311室),同时将“扬州市十大能工巧匠”申报表(见***)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lfsxsfdx@163.com,逾期申报无效。
(三)要认真核查材料。各县(市、区)人社局、总工会,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认真核查申报人的材料,获奖后若发现有违法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查证核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978102
市总工会 87329408
***:十大能工巧匠申报表.doc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总工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