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待遇正式落地
近日,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安排,我市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待遇计发工作。目前,179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767名退休“中人”按照养老保险新制度规定执行的养老“新待遇”已经正式发放到位。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起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即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他们不再执行原机关事业退休费计发办法,而是实行与个人缴费挂钩的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强制建立职业年金。“中人”退休后,其领取的养老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块。
我市本次“中人”新待遇计发对象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退休人员待遇申领并经初审、复审通过的2017年12月底前退休人员。2018年度退休人员、有企业缴费经历的、省内(外)跨统筹区转移的、清算未完成及欠费单位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退休死亡的人员等特殊情形,暂不纳入本次计发范围。
为了便于机关事业单位“中人”了解自己的待遇计发情况,我市在此次发放过程中向每一位“中人”发放了一份告知单,详尽告知其初始待遇计发标准、历年养老金调整情况和目前领取的待遇标准。本次新待遇核定后的退休人员,核定的新待遇以及过去几年的养老金差额已在3月份一并发放到位,从4月份起将按新核定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此外,目前核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金额不包含职业年金金额部分,待我省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系统上线后,职业年金待遇将再次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