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资助申报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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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3月13日,我市启动全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资助申报工作。在我市注册成立,正常纳税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企业引进的人才可申报资助。
本次是人才住房保障新政发布后的首次申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来扬创新创业的企业人才,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租房和购房补贴。其中,全职在我市企业创新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根据人才类别,连续三年可享受每月不低于500-3000元的租房补贴。在市区企业创新创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可享受6-2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此前已经享受租房补贴但未满资助年限的人才,如果符合原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继续享受补贴条件的,可按原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继续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向企业所属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申请。(人才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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