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评选出2017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近日,在前期书面审查的基础上,我市人社部门评选出全市2017年度诚信示范单位270家,并将授予“2017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人社部门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动态采集用人单位用工基本信息,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各类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普遍增强。市人社部门不断创新审查方式,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互联网+不见面审查”书面审查11289家用人单位。
根据《江苏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4]2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自行申报、综合评估、征求意见、公示公告等程序,最终评定“江苏省电力公司扬州供电公司”等270家用人单位为2017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值得注意的是,全市168家百强企业、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和“两创示范”小微企业中,共有59家上榜。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22:40: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