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将建成1397个公共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日前,由我局和扬州市两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的《扬州市公共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根据办法,今年我市将建成1397个公共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其中县级9个,乡镇(街道)86个,村(社区)1302个,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全覆盖;同时,建成10个院校类创业指导中心。
创业指导中心将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根据办法,县(市、区)创业指导中心须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独立服务场所。主要从事的业务有:摸清本辖区内有创业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状况,做到年龄、身份、技能、数量“四清”,并建立相应台账;建立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并正常运转,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有经省、市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并正常运转,为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孵化服务;开展创业“一站式”“一条龙”、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扶持等服务;设立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并有相应资金投入;开展创业培训下基层、创业明星评选、优秀创业项目评比等各项创业工作等。
此外,办法也就街道(乡镇)创业指导所、社区(村)创业指导站在平台建设、规章制度以及业务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10个高职院校创业指导中心将在今年建成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加入到创业创新的行列中。为了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创业创新,这次出台的办法也对高职院校建立创业指导中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力争今年建成10个院校类创业指导中心,院校类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由各个高校协调落实,确保2017年公共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取得实效,实现全覆盖。
办法规定,高职院校创业指导中要明确专人负责创业工作;有效保障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各项创业活动经费;有不少于60平方米的独立服务场所。主要业务有: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立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优秀项目予以推介、扶持;开展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模拟实训等各类创业教育,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开展创业“一站式”、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注册登记、场地租用、创业贷款、政策落实、***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并有完整工作台帐等。
公共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行百分制考核
在考核评分上,根据办法规定,公共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将实行百分制,按照平台建设、管理制度、业务工作、信息管理四大块内容进行考核,平台建设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不能达标,总分80分以上为创建达标。
今年,我局和市财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级公共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进行督查考核,考核评审一般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平台建设、管理制度、业务工作、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对通过考核验收的,根据《关于印发扬州市小微企业“两创示范”县、乡(园区)服务中心考核奖补方案的通知》(扬两创办发〔2017〕32号)文件的奖补标准,给予创建补助和考核奖补(不重复补助和奖励),对通过江苏省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创建的,在省补奖励资金基础上,市财政配套补助1万元,院校创业指导中心通过验收的,每个院校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