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才住房保障资助申报工作启动
日前,市区人才住房保障资助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市区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信息产业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现代农业企业、科技型小微骨干企业,在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和市规划建设的科技综合体内创业的企业,省级及以上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新引进或新创立的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院所,新兴行业企业、科创企业、教科文卫企业等企业引进的相关人才均可申报资助。
本次申报对象为上述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人才。在市区无房且企业未提供集体宿舍的本科及以上人才,可享受500元/月以上的租房补贴;硕士及以上人才,按照不同的面积标准,可享受参考房价16%至全额资助的安家费补贴。2016年新扩大范围的博士、硕士人才,申请安家费资助的,须为2014年1月1日后来扬工作并在2016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资助的人才还须未享受过我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市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自2014年实施以来,已开展三批次的人才住房保障资助工作,市区两级财政向3118名人才发放资助资金近1600万元,为各类人才在扬创新创业提供了生活保障,为“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人才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