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惠民暖人心透析病人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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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日前,宝应县部分尿毒症患者为宝应县医保中心送来一面“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锦旗,表达对宝应县医保中心感激之情。
自2015年7月1日起,宝应县实施的职工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极大程度减轻了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大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宝应县职工大病补充保险以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报销后,超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为保障范围。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并实行累加补偿,报销起付标准暂定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宝应县人社局 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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