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喜出惠民新政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近日,高邮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16年1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丧葬补助政策,并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机制和个人缴费补贴激励机制,将惠及该市37万多城乡居民。
按照新政策规定,一是参保人员死亡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000元,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500元;二是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机制,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积累等情况,适时出台具体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办法;三是建立个人缴费补贴激励机制,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缴费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增长到每人每年60元。(高邮市人社局王咏琴)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22:40: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