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重调解慎裁决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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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今年以来,宝应县人社局共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0余起(其中集体争议12起),案件调解率达82%,在全市位居前列。
宝应县人社局积极探索柔性化方式调处争议案件,重点推行“三个阶段”调解。一是立案前调解。真情服务、耐心解答,以预防为先,协调有关部门“快速反应、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力争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庭前调解。在调解室进行面对面沟通对话,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分析利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是庭后调解。注重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适用法律的结果为基线,以尊重双方意愿为前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尽量使双方在最后阶段达成调解意向。(宝应县人社局 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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