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人社局三管齐下治欠薪
高邮市采取三项预警防范机制,规范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行为,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事件发生。
一是完善基层预警监管机制。以建立乡镇(园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为基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二是建立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要求服装、建筑施工两类特殊企业缴纳职工工资保证金的基础上,对各类租赁企业和纳税不足1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按在职职工每人3000元标准缴纳工资保证金。规定租赁企业由房屋出租方承担担保连带责任。三是实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在租赁企业征收职工工资保证金的基础上,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企业在职职工总数10000人以上的乡镇按不少于80万元的标准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职工总数5000人以上的乡镇按不少于60万元的标准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工资垫付,缓解拖欠的矛盾。(高邮市人社局 刘定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