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人社局妇女儿童工作成果丰硕
近年来,邗江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扬州市邗江区妇女“十二五”发展规划》、《扬州市邗江区儿童“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围绕发展规划的有关目标任务,立足部门职责,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帮扶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女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强化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十二五”各项工作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就业方面。加强政策引导,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创业服务体系,明确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以四大创业套餐(小额创业贷款+后续服务、项目推介+创业奖励、创业培训+场租补贴、优惠政策+典型表彰)为载体,尤其注重对妇女、4050人员等特殊就业群体的援助服务,在采集岗位时,尤其考虑采集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确保每年采集的适合妇女的岗位占40%左右。2010-2012年,全区采集就业岗位36507个,新增就业再就业18002人。充分就业社区建成率达9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以内。我区登记城镇失业人员女性占43%。女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21358人。女性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达62.5%。
社会保障方面。狠抓社保扩面,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妇女社会保障。在狠抓社保扩面过程中,着力推进妇女劳动者保险工作,努力使所有城镇女性从业人员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都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不拖一天、不欠一分,不错一人,切实保障了包括广大妇女同志在内的所有参保职工的权益。为了切实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作了调整,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0%。城镇女性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率均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实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或统筹,不断推进学生医保。
劳动关系方面。规范用工管理,开展执法检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妇女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维权能力。按照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原则,指导督促各类用工企业与女性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各项保护规定。加强劳动争议和仲裁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处理女性职工权益案件的效益。2010-2012年,区劳动监察大队共开展专项监察活动12次。查处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案件18起,清退童工27名。全区女职工25人以上企业,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90%以上,有效维护了包括妇女劳动者在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劳动者营造了良好的从业环境。 (邗江区人社局 俞淑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