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完善三个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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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健全的仲裁工作制度是仲裁办案规范化、专业化运作的重要保证,近日,仪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合自身办案实践逐步完善“三个制度”,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依法履行仲裁委员会职责,努力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完善仲裁办案效能管理制度。完善办案工作流程制度,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办案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办案质量***、办案监督制度,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做到案件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仲裁裁决统一。二是完善仲裁工作管理制度。完善仲裁工作人员管理、仲裁文书使用、仲裁案卷管理、仲裁信息管理、仲裁统计分析及报送等各项制度,夯实仲裁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三是完善仲裁工作协调制度。完善“调、裁、审”工作协调制度,加强与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做好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仪征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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