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1298名医生获医疗保险定岗医师资格
经过系统培训,江都区51家定点医院1298名医生获医疗保险定岗医师资格,此举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执业医师医疗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该区出台了《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暂行办法》,对定岗医师实行聘任制,明确定岗医师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并建立定岗医师监督管理机制,将基金风险防范点前移。即若定岗医师存在搭车开药,开人情方、大处方,降低住院标准,使参保人员自费项目的费用占住院总费用30%以上等违反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及其他违规情况,一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警告、暂停半年、取消定岗医师资格三年等处理,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从所在医疗机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为此,医保部门前不久举办了定岗医师培训班,全区定点医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依法注册,为本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保险参保人员、新农合参保人员、离休干部、1-6级革命残疾军人以及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接受了系统培训。经过考核,1298名医生获医疗保险定岗医师资格,资格有效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江都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