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受表彰
日前,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居保工作指示精神,立足实际,切实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全力推进全覆盖工作,快速实施这项惠民工程,城乡居保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一是科学合理制定政策。宝应县最早于2008年就开始了新农保制度的探索,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2011年新农保与城镇社会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将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同时,在既遵循中央和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又充分考虑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对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两个方面由政府给予补贴,参保居民享受更多实惠,体现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是率先实现参保基本全覆盖。县人社局主动作为,开展新农保全覆盖专项突击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村组,包村包户,宣传发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广播等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做到了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促进了城乡居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目前,我县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29.6万人,参保率99.4%,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14.1万人,发放率100%,在全市率先实现参保基本全覆盖,受到市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三是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针对农村参保居民居住分散,往返集镇缴款、取款难等实际问题,我局积极加强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同时与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开展合作,在村居选择商店超市或者农资服务点布设pos机等金融服务设备,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点”, 做到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使参保居民在村头巷口便能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经办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老百姓带来的幸福感。
近年来,县人社局先后被省人社厅评为“全省新农保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县”、“全省新农保优秀经办机构”;2012年3月,宝应县被确定为“江苏省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四个不出村’试点县”。(宝应县人社局 孔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