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社局严把劳动争议四道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针对近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形,仪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在办案过程中严把“四道关”,全面提升了劳动争议处理水平。
一是严把案件受理关。凡是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必须受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围的请求,及时告知申请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有效节约了申请人的维权时间,也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二是严把程序关。所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后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程序,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对事实比较清楚、案件比较简单的案件,在被申请人答辩期一过,就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立即安排开庭审理,确保能够在30天内结案,即保证了程序合法,又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严把证据审核关。重视庭审过程的举证、质证、核证,使证据素材与争议焦点建立起关联性,使仲裁员能够兼听各方陈述,通过对证据依法理性的判断,采纳合法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为公正裁决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四是严把文书制作关。严格按照省统一的文书样式,首先由书记员草拟文书,再交由其他工作人员对语句运用和法律条文的适用进行校对,最后交由领导签发。(仪征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