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市政府《扬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扬府发〔2011〕257号)下发之后,广陵区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全面启动了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工作已经入扫尾阶段, 6月底参保人员将进行参保缴费。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上加强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印发了《广陵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就我区如何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做了总体安排,积极协调各部门。二是做好基础工作。元月起,首先对2011年7~12月3712名“三无老人”基础养老金进行发放,累计发放金额147万元;4月底,对“三无老人”的身份进行审核,并对2777名“三无老人”累计发放105万元基础养老金。争取在6月底前实现“三无老人”基础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三是构筑责任体系。4月份,召开11个乡镇、街道、产业园、劳动所所长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发放市政府文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问答等宣传资料。(广陵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