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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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近日,高邮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出通知,调整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养老金,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的养老金将在本月发放到位。
这次具体调整标准为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并对退休早、待遇低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根据工龄长短在不高于省月人均养老金的10%(147元)的范围内给予适当增加。对分别年满70、75、80周岁的退休人员增加30、40、50元,退职人员增加20、30、40元。同时适当增发建国前老工人、高级职称科技人员等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高邮市人社局:刘定猛、吴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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