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强化统计工作职能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注重统计制度建设。出台《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行为。科室单位依照《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制定部门的统计工作制度和流程。
明确统计职责分工。全局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制度。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为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统计工作的统一管理,统筹协调管理各科室单位的各项统计活动。各科室单位负责开展分管业务工作的专业统计工作。
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工作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经过批准的计划进行。统计调查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非全面调查为主体,调查内容原则上不与全面统计报表的内容重复。
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通过对各科室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召开统计数据会审会议,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事前和事中的监控。建立统计数据评估制度,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统计数据来源的规范性、数据的准确性等进行评估,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的事后评估。
严格统计资料管理。各科室单位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指定专人保管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的公开发布和对外提供,由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归口管理。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管理的规定。
(宝应县人社局财基科:范茂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