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实行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2月起对初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办法,不再实行现金缴纳方式。
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的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扬州地区范围内的工商银行存折或***(没有的,先到工商银行各营业厅办理)复印件一份,本人到该县社保大厅签订《划款授权承诺书》和《委托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协议书》。参保者只要在每月8日前存入每月应缴纳的保险费,也可将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6月30日的保险费一次性存到银行,银行将逐月扣缴。
该县自由职业者实行养老保险代扣代缴,缩减了办事环节,方便了参保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到目前,已有500多人办理了代扣代缴的相关手续。下一步银行代扣代缴业务将逐步推广到已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