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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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即日起,我局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持续将至8月14日,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加班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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