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规范劳动用工专项检查
10月20日至11月20日,我市在全市部署开展规范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检查,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强化对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存在突出问题或较大隐患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专项行动期间,将通过实地检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重点行业和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存在的欠薪苗头隐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按照新法新规要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重点查处劳务派遣单位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派遣业务、不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参保或异地参保、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等行为,严厉打击用工单位不经过法定程序确定辅助性岗位、在劳动报酬分配制度上歧视被派遣劳动者、超比例单位使用新的被派遣劳动者等行为。二是强化稳控措施,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将排查中发现的欠薪企业及隐患单位,特别是涉及人数较多、数额较大、可能导致欠薪逃匿的企业,以及工程款支付不到位的建筑施工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明确专人***落实,督促企业足额支付工资。三是坚持依法处置,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托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强化省内机构间异地协作,及时高效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保质保量办好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四是加强联动协作,打击恶意欠薪。对检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者转移资产、欠薪逃匿,以工程款拖欠或结算纠纷等为由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地人社部门将会同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给予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对行为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