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三项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局系统公务用车的管理,杜绝公车使用管理中的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我局出台了三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制度,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局机关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局机关后院,车辆钥匙交局办公室统一保管;局属单位车辆封存在各单位停车场。
二是实行周末用车派车登记制度。周末期间,局系统所有公务用车原则上按照“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执行。确有公务活动必须用车的,局机关由用车领导或处室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出具派车登记单通知驾驶员出车;局属单位参照执行。
三是实行工作日公车定点停放制度。严格执行2013年经局领导和局监察室同意制定的局机关公务用车下班后就近在机关、事业单位定点停放的制度;局属单位参照执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