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介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经验
10月17日出版的《中国组织人事报》在3版头条刊登了《扬州:分类实施促事业单位公招科学化》的文章,介绍了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经验做法。
文章指出:近年来,扬州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将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划分为A类,将教育、文化、卫生系统教师、医护药技、演艺等专业技术岗位划分为B类,分类组织实施。实施“四统一”制度:统一核准公开招聘方案,统一公开招聘实施时间,统一委托省提供命题等考试服务,统一推进评委交流制度。进一步优化组织设计,强化纪律监督,在公开中实现了公平公正,得到广大考生、招考单位和省主管部门的普遍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附:《扬州:分类实施促事业单位公招科学化》
市县联动,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86名,14201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今年上半年江苏省扬州市举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没有发生一起有关招聘工作的投诉,得到广大考生、招考单位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扬州市将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划分为A类,将教育、文化、卫生系统教师、医护药技、演艺等专业技术岗位划分为B类,分类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坚持“四统一”制度,优化组织设计,强化纪律监督,在公开中实现公平公正。
2011年11月,扬州市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四统一”制度,市直以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切实推进招聘工作公开化。统一核准公开招聘方案,实施分类指导,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公开招聘实施时间,上半年、下半年各集中举行一次。统一委托省提供命题等考试服务,统一推进评委交流制度。
为保证公平公正,扬州市建章立制,操作办法制度化;合理设置,竞争机会均等化;有序组织,招聘规程精细化。取消A类职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特邀面试考官,只作为观察员进行监督;现场四轮抽签随机确定面试考生、考官、监督员及工作人员的场次、序号;规范设置职位条件,坚决取消诸如“在某期刊发表文章”,以及身高、性别等与职位无关的限制性、歧视性条件等等。
针对事业单位特点,扬州市在招考中强调“三突出”,着力实现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合理设置考试内容,“以用为本”,“干什么,考什么”,突出考核针对性;采用电子评分系统,最大限度地提高准确率和科学性。合理设定成绩权重,突出评价公正性;招聘工作中,各地区、各单位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突出分工合理性。
与此同时,配套启动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的“绿杨金凤计划”,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博士等高端人才,可以采取更加适合专业特点的考核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