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调整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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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6月11日,我市人社局制定并下发《关于调整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流程的通知》,从7月1日起,对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流程进行调整,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市直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到龄退休手续的办理。
新的流程对1992年1月1日之后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到龄退休、失业职工且本人档案在市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参保人员的到龄退休、有毒有害工种提退认定和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事项的申报和办理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将涉及多个业务部门的程序在人社局内部进行衔接、交办,变“个人跑”、“企业跑”为“内部跑”,切实提高业务办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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