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扬州市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精神,部署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6月3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在二十四桥宾馆召开了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权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臧民局长对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负责人分别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作了表态发言。各区政府分别向市政府递交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责任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爱军出席会议并作***。
张市长指出,《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扬州市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是经多方调研认证,以及市委、市政府反复酝酿后出台的,体现了我市各级对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认真负责。各区、各级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切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改革成果惠及于民。
张市长强调,此次出台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市委、市政府着眼经济发展全局,长远谋划城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此项政策敏感性强,涉及人数众多,人员情况复杂,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此,各区、各级:一是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是改善民生、打造幸福扬州的迫切需要。二是要把握重点,积极稳慎地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具体要做到“四个到位”,即:制定方案,工作谋划到位;严格要求,政策执行到位;落实资金,保障措施到位;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到位。三是要加强组织,齐心协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明确分工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市人大王康华副主任,市政协杨明荣副主席,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涉及被征地农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国土所、派出所和劳动保障所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