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喜获国家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称号
近日,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估,宝应县被授予“国家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称号,成为扬州市唯一一家受表彰的县(市)。这也是该县继荣获“2007年度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示范县”、“2009年度江苏省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工作先进县”、“2009年度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称号后,在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方面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宝应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按照“赶超发展、争先进位”总体要求,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健全城乡统筹就业体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推荐活动,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一是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平台。强化县、镇、社区(村组)劳动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投入1000多万元建立了“四星级”县级人力资源市场,投入220多万元建立12家具有一定辐射作用的镇级人力资源市场,在全县21个社区、238个行政村(居)配备了专职劳动保障专管员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初步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到位、服务高效的基层劳动就业服务网络。二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信息网络。大力实施“镇镇通”系统工程,在全市率先建立了41.1万农村劳动力信息资源库,每年两次及时对“镇镇通”数据进行动态维护。同时,利用“镇镇通”系统,将招工信息、求职信息送到镇、村,实现城乡信息资源共享,方便广大城乡劳动力了解市场就业培训信息。至目前,该县农村劳动力已累计转移334826人,占劳动力总量的81%。三是开展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职能,利用公共职介平台,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劳动力就业推荐职介活动,采取县、镇联动办市场的方式,在城乡定期联合举办人力资源招聘会,使招聘活动更加贴近城乡劳动力及用工企业,更有效地将劳动力与市场、与企业对接。几年来,该县公共职介机构已累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220多期,提供就业岗位13.7万个,介绍就业4.1万人。四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政策。全面清理妨碍城乡统筹就业的文件、规定,取消了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各种歧视性政策,使农村劳动力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推荐就业、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并依法将农村劳动力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五是规范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制度。加强对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的管理,建立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一系列整套规范的管理服务制度,做到制度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