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甘当保姆快速追讨欠薪力保农民工领上工资过大年
2010年2月8日上午,扬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民工集体被工地拖欠工资问题的举报。经查,江都某建筑工程公司在2008年3月至2009年5月把扬州市的一项建筑劳务工程转包给中间承包人许明,双方没有签定书面的工程转包协议。许明召集了12名人员开始了施工。到了今年年底,由于三方责任无法明确,在工程款项以及工资支付款项上产生扯皮。眼看快过年了,钱还没有拿到,跟着许明做施工的农民工们心急如焚,向扬州市劳动保障局举报求助。
扬州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支队接到电话后,立刻奔赴现场,耐心安抚农民工情绪,在问询了解完具体情况后,按照《劳动法》按劳分配的原则,经过详细测算,其工资总额为2万元。由于中间承包人许明已经不知踪迹,扬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中“双方连带责任”的规定,责令分包工程劳务的江都某建筑工程公司出资,并要求其将2万元直接发放到12名农民工手中。下午4点多,12名农民工拿到了工资,这回他们可以过个安心年了。
据扬州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支队介绍,岁末年初农民工欠薪讨薪案件频发,扬州市劳动保障局为化解这些不稳定因素,专门抽调精干力量,注重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创新筹资渠道,有效地解决案件问题。首先是及时介入,掌握动态。通过实地调查,掌握到欠薪公司经营情况,一方面积极联系涉案企业负责人,了解具体财务情况,另一方面以事实为依据,做好农民工的思想工作,安抚情绪,并积极寻求解决渠道。其次是注重协作,以法服人以理服人,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详细讲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责令涉案单位依法支付欠薪。最后是及时发放,妥善处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先行对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在工资款筹集到位后,第一时间将农民工薪资,统一发放,让每一位农民工领到自己的那一份“血汗钱”,通过这三步骤快速有效的平息了一次又一次因企业欠薪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自2010年到来至今,短短一个多月,扬州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已帮助讨要欠薪共计483.6万元,让数以百计乃至千计的人拿到工资过个安心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