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2008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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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为了推进我区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各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水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2条规定,广陵区在2008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综合考评工作。
根据《扬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确定的考评标准,经用人单位申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相关程序,经过几轮认真评选,日前,该区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等79户用人单位被市局授予了“2008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诚信示范单位数较上年度增加172%。市劳动保障局表彰决定和奖牌于近日已全部下发各有关受表彰单位。
2008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地顺利开展,对该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和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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