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切实解决满足条件的离休干部配偶医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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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为妥善解决宝应县、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无固定收入配偶看病的问题,经宝应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宝应县老干部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无固定收入配偶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无固定收入配偶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离休干部的配偶在离休干部的峥嵘岁月中,随其走南闯北,无工作、无收入,为了她们能安享晚年,病有所医,此政策应运而生。这体现了该县县委、县政府对离休老干部配偶的关心和爱护,也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民生的具体要求。目前,县老干部局、县医保中心已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资料收集、身份的核定、费用征收等工作,确保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在8月底全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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