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强化企业职工录用备案制度
今年以来,仪征市劳动保障局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落实企业职工录用备案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今年1-10月份,共为413家企业办理了录用备案手续,备案人数达7130人,办理录用备案的职工,均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做法:
一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建立专栏、专题、开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二是热情服务。对待来办理用工备案的企业,对备案的流程、报表的填制、报送方式等做到详细、耐心讲解。针对各大园区部分企业路途较远、备案难度大的现状,积极深入园区企业,现场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使企业和职工对录用备案有了全新的认识。
三是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健全和维护市、乡镇(街道)劳动用工信息联网,按照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为用人单位建立信息台帐,实现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况的动态化管理,为劳动合同签订率统计提供一条更加科学、正确、有效、方便的统计途径。同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与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劳动用工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畅通渠道,建立劳动者用工信息查询系统和举报机制,实现对当地劳动用工情况的动态监管。
四是加强对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提前通告、***催办和监督检查等办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建立职工查询举报渠道,方便职工及时查询用人单位是否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备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