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四部门联合为江西籍农民工追讨工资32万元
近日,宝应县劳动保障局接到宝应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来的突发情况:“宝应县国泰华苑二期工地20多名江西籍农民工因工资问题正在与国泰华苑浙江舜江项目部发生争执,请宝应劳动监察大队前来帮助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接报后,宝应县劳动保障局立即委派劳动监察大队赶往宝应县国泰华苑浙江舜江项目部,找该项目部徐经理和江西籍农民工代表分别了解了情况:2008年1月中旬,江西抚州地区陈兴书、徐卫平、饶坤平等一批农民工通过别人介绍到浙江舜江公司宝应县国泰华苑项目部17号、18号楼进行粉刷作业。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对其工程单价及施工面积存在争议,一时争执不下。由于工程单价及施工面积的核算应由宝应县建筑工程管理局依法确定,监察大队又与宝应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管股进行联系,请他们派人前来核算工程单价及施工面积。经过宝应县信访局、公安局、宝应劳动保障局、宝应建管局四部门共同努力,20多名江西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合计32万多元的工资,此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