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顺利完成2008年上半年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工作
近日,高邮市2008年上半年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工作经专家组成员审核顺利结束。据统计,申请门诊特殊病种总计329人,其中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317人中申请三期高血压103人,三期以上糖尿病40人,慢性活动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17人,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20人,须做放化疗的***症103人,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6人,系统性红斑狼疮;6人,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2人,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10人,须做血透的肾功能衰竭和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12人,申请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12人均为恶性***,上半年共284人审核通过。
门诊特殊病种是该市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有效解决参保人员因未住院而无法报销门诊费用的问题,极大减轻参保患者医疗门诊费用负担。为了更好地关注民生,该市劳动保障局根据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实际,拟在下半年将肺结核及类风湿性关节炎列入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届时高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将达到1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