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月发放金额近50万元
三大措施推进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截止5月底,宝应县劳动部门已对宝应全县52家参保单位250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月发放金额近50万元,任务完成之快受到广泛好评。在社会化发放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三点:
一是亲赴参保单位, 宣传解释, 消除疑虑。分管领导带领经办机构负责同志,亲赴参保单位,向参保单位讲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社会化发放的好处、发放办法等,积极召开群众座谈会,当面解答职工提出的问题,并明确指出,社会化发放后,离退休职工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单位的福利待遇照旧享受。通过宣传解释,消除了单位和职工的疑虑,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改进发放程序, 开展调研,方便参保单位缴费。宝应县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处认真研究政策,积极开展调研,借鉴和学习周边地区好的经验,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完善了计算机业务系统,除丧葬费、抚恤金外,其它费用都可以通过业务系统实现代发和代扣功能,并可以在基金结算中实现补收操作,方便了参保单位缴费。
三是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稽核。一是加大待遇领取资格稽查力度,实行一年两次的定期检查,对高龄、危重、行动不便人员***重点检查,对长期在外人员申请居住地保障机构协查的三大检查措施,严防基金冒领。二是对于待遇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与人事部门联系,逐步完善相关办法,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环节。三是针对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与之适应的社会化发放办法,在保证基金足额按时征缴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参保单位,积极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