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失地农民受益于新农保
6月10日,江都市大桥镇迎山村59岁的失地农民董秀华,从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上领到了120元的养老金,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一个月前才缴了1万多块钱,现在就可以每月拿工资了,参加新农保真是划算啊。”
江都市是全省新农保政策试点县市之一,仙女镇和大桥镇失地农民尤为集中。去年以来,该市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新农保制度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无缝对接”,鼓励失地农民参加新农保。一是切实制定措施。07年底,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每年由市、镇两级财政分别对参保人员给予当年缴费基数的0.5%补贴,同时建立了养老金适时增长机制。08年2月,市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市财政提取的每亩10000元土地出让金、安置补助费13000元可计入被征地农民个人帐户,鼓励将失地农民参加新农保。二是部门联合推行。劳动部门与大桥镇、仙女镇联合,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宣传小队,将新农保政策印制成宣传手册,深入被征地村、组中调查统计,面对面向农民宣讲政策。三是扩大参保范围,将参保范围扩大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以上的所有人员,向最需要得到保障的人群敞开了大门,5月份大桥镇迎山村74村的朱桂华一次性缴费1万块钱,6月份起每月就领取120月养老金。四是强化参保服务,劳动保障部门在深入被征地村、组宣传的同时,对前来咨询参保的农民做到了“一张椅、一杯茶、一张宣传单、一张笑脸”的热情服务,免费为所有参保农民到扬州市局办全各种手续,确保参保人按时领取养老金。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60多名农民参加新农保,收缴基金700多万元,其中,大桥镇和仙女镇118名失地农民参保。到6月上旬,已有37名失地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