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新农保政策惠及被征地农民
土地出让金、安置补助费23000元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近日,江都市劳动保障局派人深入大桥镇被征地的村、组,宣讲新农保政策,受到了农民们的欢迎。
目前,江都市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总数达到7万多人,由于受银行降息等因素的影响,原有农保政策难以向参保对象兑现承诺的待遇。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去年底,江都市市政府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每年由市、镇两级财政承担比例为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基数的各0.5%给予补贴,建立基础养老金,同时建立了养老金适时增长机制,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乐,1-2月份,就有70多名农民参保缴费。
与此同时,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去年四月底,江都市同时出台了《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江都市每征一亩土地提取土地出让金10000元,划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基金专户,同时每亩提取13000元安置补助费作为被征地农民参保资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足支付的,由市政府负责解决。
今年以来,为实现新农保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无缝对接”, 江都市召开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题会议,规定江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同时还规定:2008年起,江都市财政提取的每亩10000元土地出让金、安置补助费13000元可计入被征地农民个人帐户,使农民享受更多优惠。
为使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江都市政府要求,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财政、国土部门配合,督促各镇按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尽快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