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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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3日发表
(曾祺)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开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38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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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6:02: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