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普药8号车间生产线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镇路以西、东联路以南、赵泰支港以东、长江大道以北 |
建设单位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9日在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jskzhj.cn/?pjllyj/278.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日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3、2022年8月2日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滨江花苑、口岸社区曙光新村、口岸社区、龙江新村和园区管委会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4、2023年5月9日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报批稿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30509hsvKW)。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建设项目概况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5830平方米,建设普药8号车间生产线改造项目,并对公用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引进变螺距螺杆真空泵机组等进口设备10台(套),配套购置搪玻璃反应罐、搪玻璃滴加罐、搪玻璃接收罐、不锈钢反应罐、不锈钢滴加罐、不锈钢接收罐、双锥干燥机、水射真空泵机组、离心机、双锥回转真空干燥机、高低温一体机、粉碎整粒机、热水机组、热风循环烘箱等国产设备159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磷酸左奥硝唑酯二钠3000kg、氢溴酸伏硫西汀200kg、富马酸卢帕他定200kg、阿立哌唑300kg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车间A类废气(高浓度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进行预处理,处理后与B类废气(含投料废气、未被收集的A类废气)合并经“碱喷淋+水喷淋+生物喷淋降解”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二氯甲烷、甲醇、乙腈、乙酸乙酯、丙酮、甲苯、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中相关标准,N,N-二甲基甲酰胺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危废库废气经“一级水喷淋+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2#),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区污水站废气经“碱喷淋塔+生物滴滤+生物过滤除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7标准,颗粒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甲苯、甲醇、二氯甲烷、非甲烷总烃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6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水等,将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后,高浓度废水、高盐废水、难降解废水、高氨氮废水作危废处置,其他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标准后送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1)采购设备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设备;(2)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3)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将主要动力设备置于室内操作,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较高噪声设备则加装消音装置,或配备基础减振设施;(4)在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5)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从管理方面看,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污染: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液和废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液、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作危废处理的废水、GMP车间废空调滤芯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产生的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处置,不外排。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