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审核结果公告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56号271号
徐飞杰等16人分别申请登记的1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局依法对其申请登记的宗地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审核,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及贵政办通〔2022〕20号文件第11条“关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导建设的老旧开发区房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认为符合土地确权登记条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详见下表)。若对公告的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或武林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或提出异议经审核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平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审核结果情况表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日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7826927
武林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5—7622303
***:平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审核结果情况表
序号
| 权利人名称 | 公告文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四至 | 土地权属 性质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1 | 徐飞杰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56号 | 平南县武林镇东一巷21号 | 东至排水沟;南至何其松宅;西道路;北至徐胜佳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80.00 |
2 | 徐飞明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57号 | 平南县武林镇林镇农业银行开发区 | 东至水沟;南至朱栋荣宅;西至道路;北至水沟,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80.00 |
3 | 徐胜佳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58号 | 平南县武林镇东一巷19号 | 至水沟;南至徐飞杰宅;西至道路;北至朱灿荣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80.00 |
4 | 廖恒华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59号 | 平南县武林镇富安路43号 | 东至富安路;南至吴兵雄宅;西至水沟;北至梁仲强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90.00 |
5 | 吴兵雄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60号 | 平南县武林镇富安路41号 | 东至富安路;南至梁娟宅;西至水沟;北至廖恒华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90.00 |
6 | 杨慧强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61号 | 平南县武林镇富安路47号 | 东至富安路;南至梁仲强宅;西至水沟;北至陈建华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90.00 |
7 | 梁仲强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62号 | 平南县武林镇富安路45号 | 东至富安路;南至廖恒华宅;西至水沟;北至杨慧强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90.00 |
8 | 黄日雄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63号 | 平南县武林镇富安路33号 | 东至富安路;南至街道;西至水沟;北至吴德平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90.00 |
9 | 梁娟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号 | 平南县武林镇富安路39号 | 东至街道;南至黄雄辉宅;西至水沟;北至吴兵雄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90.00 |
10 | 朱灿荣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65号 | 平南县武林镇东一巷17号 | 东至水沟;南至徐胜佳宅;西至道路;北至道路,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80.00 |
11 | 陈学玲、朱真莹、朱兰清、朱溆浩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66号 | 平南县武林镇容武路12号 | 东至朱丽娟宅;南至容武路;西至卢健宅;北至水沟,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80.00 |
12 | 吴德平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67号 | 平南县武林镇富安路35号 | 东至街道;南至黄日雄宅;西至水沟;北至黄雄辉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90.00 |
13 | 徐飞武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68号 | 平南县武林镇西一巷34号 | 东至布钊豪宅;南至街道;西至吴秀琼宅;北至水沟,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80.00 |
14 | 覃沛初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69号 | 平南县武林镇强路52号 | 东至街道;南至杜桂南宅;西至水沟;北至梁木森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70.08 |
15 | 李子华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70号 | 平南县武林镇港口路92号 | 东至街道;南至杜桂南宅;西至水沟;北至梁木森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75.00 |
16 | 黄雄辉 | 平自然资历遗告〔2023〕271号 | 平南县武林镇富安路37号 | 东至街道;南至吴德平宅;西至水沟;北至梁娟宅,均以自墙为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