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文书送达公告

常州漫龙酒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涉嫌冒用胡芳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你公司监事一案,已调查终结。我局于2023年6月14日依法作出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常天行审撤决字〔2023〕4号),决定撤销胡芳在你公司的监事登记信息。因通过你公司住所无法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法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公告方式送达。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常天行审撤决字〔2023〕4号.pdf
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25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21:37: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