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房县2023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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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依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请人网上申报、县教资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认定王玲等181位同志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房县2023年春季高中以下阶段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房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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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1:36:15重新编辑